发布日期:2026-05-14
一、出租人:太阳集团tyc234cc官网入口
二、房屋概况:位于上海市普陀区光复西路2899弄3、8号赢华国际广场办公楼,建筑面积398.66平方米;距离最近的公交站是光复西路丹巴路公交站,44路、766路公交车会经停本站,乘坐地铁二号线可至威宁路站,交通便利,出行方便。
三、招租范围:本次招租空间灵活,预出租区域为办公楼9层903、905、906室(本楼共13层,楼梯电梯为共用),租赁面积为398.66平方米,现状为简装,可满足不同规模企业的办公需求。
四、招租形式: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租,以评估价格作为招租底价,报价最高者得。
五、出租条件:
(一)款项支付要求:本项目出租押金为一个月租金(不计利息),租金付款周期为一季一付,先付后用。
(二)租期及租金:租赁期两年,租金1.9元/天/㎡,由各意向承租方不低于招租底价自由报价。后期租金需在每个租金支付季度结束前10天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三)项目内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网络费、空调费、物业费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六、对承租方要求:
(一)招租标的物只能作为办公使用,不能居住使用,且不得在租赁场所内存放危化品。承租方不得将场所转借、转让、转租。
(二)装修要求:
1.承租方对房屋装修改造前,须向出租方提交书面申请及施工改造方案,承租方装修改造方案及相关图纸经出租方审定并同意后方可实施。
2.承租方对房屋及设备设施的装修、改造,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
3.房屋装修、改造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严格依照经出租方审批的装修改造方案实施,装修、改造的工程及成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
4.承租方在装修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随时接受相关部门人员的安全检查。
5.本项目租期届满后,承租方对所承租的房屋所做的任何装修、改造等,除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需恢复原状的,承租方应自行予以拆除并恢复签订合同时房屋的原状,否则承租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向出租方支付拆除、恢复原状的全部费用,及按日租金标准的两倍向出租方支付拆除、恢复原状期间的房屋占有使用费。
(三)租赁条件:
1.意向承租方报价不得低于招租价格。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起租日前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时须签订《房屋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出租方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和数额为一个月租金的押金。
2.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前应充分与出租方沟通了解,一旦递交承租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3.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场地、设备、设施等转租、分租、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如因以上行为造成第三人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所有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一经发现有以上情况,出租方有权立即收回出租场地,终止合同。
4.承租方为租赁物安全、消防、卫生第一责任人,承担租赁物的安全责任,并对因自己过错造成的损失负全责。
(四)承租方负责招租标的物的日常管理,负责与项目所在属地物业服务公司的安全、消防、环保等各项事务对接处理,出租方可根据需要提供协助。合同期内产生的所有安全、消防、环保事故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五)租赁房屋不能作为注册登记企业法人等市场主体或非法人组织的住所/地址。
(六)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及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并按时缴纳房租。
(七)其他事项约定以合同为准。
七、报名方式
2026年5月14日至5月27日公告期间,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出租方联系,进行现场踏勘等工作,在公告期内进行报价响应。
联 系 人:李睦淇
联系电话:15948043610
电子邮箱:limq@diru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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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4日
售后服务热线
4008116695 / 4008116605(国内)
4008087597(国际)